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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投書(續)
隋國維
大赦措施之探討及建議
在九月六日由阿國總統基氏簽署後,再經官方公報於九月十三日公布的行政命令1169/2004 (下列簡稱「大赦」),將使得大部份包括華人在內的非MERCOSUR地區無移民身份的出生公民,秪要當事人能證明於今年六月三十日以前,己定居在阿國境內,即可依大赦規定,辦理身份合法化的居留申請。
這次的大赦絕非使然的,國人秪要細心觀察一些來自官方或非營利性的民間組織為爭求大赦所下的功夫,就能體會它的來臨是那麼地艱辛:
*當地宗教和人權組織,數年來毫不鬆懈地標榜著「不分國藉」的大赦旗幟,一直呼籲著及游說著國會和政府有關部門,給予非法移民身份合法化的機會。
*從阿芳信時代的大赦和九二年的MERCOSUR地區出生公民的大赦至今,非法停留在阿國境內的各國無證件人士,雖經貶值後有所遽減,仍然保持相當人數,形成一股經濟活力而間接影響政府主導移民措施的走向,畢竟,不論從經濟,社會及政治角度而言,可說是利多於弊:
A. 經漂白身份後,將有一批新的生力軍,加入繳稅的行列,不論當事是人勞工或資方階級人士,將促使國家稅收提高,黑工人數和不肖老闆剝削的減輕,等等,對政府來說,何樂不為?
B. 以往阿國社會輿論或大眾幻想群針對「非法移民來阿搶飯碗,與犯罪人士劃上等號或造成當地醫療設施的拮據等等」的主觀而產生的仇外情緒;經大赦實施後,務必受到一定程度的衝擊而減緩。
C. 將來大赦落幕後的統計,最可能顯非的國籍比例人數,將以來自秘魯和中國大陸的人士佔多數,至於,那個國家在阿國政府心中的地位輕重,大家都很清楚。故有些政治分析家,認為可解讀成基氏訪華後及中國胡錦濤主席於十一月份出席在智利舉行的亞太經合會,順道訪阿前,一種政治上的善意回應。
也許,上述幾點不是阿國政府首要的考量,但個人認為下列幾宗事件比較接近及催化了大赦誕生的事實:
1. 在去年九月四日,由來自當地不同民間團體旅阿外國人社團,冒著當天的傾盆大雨,召集了近五佰人集合於五月廣場,向總統府為非法移民陳情及呈交「2003年大赦草案」,雖基氏當時南下,其下屬亦欣然受理前述文件。那次的大赦草案內容,和這次大赦相比,簡直是大同小異。唯一區別是前者所述的非法移民可直接申請永久居留權,而後者則分兩年和四年後,才得申請永久居留權。
2. 在去年十一月底,當時即將卸任的人口委員會主席 GIUSTINIANI 眾議員,大力推動由其擬定的新移民法草案,在眾議院無異通過。數日後,GIUSTINIANI
又在再上任參議員,使參議院順利通過而在今年元月二十日公布產生了「新移民法」(LEY 25.871) 而在新移民法第十七條的規定中,早已「埋下」政府應採取措施解決移民身份問題的「伏筆」字眼。
3. 另外,早在2002年十二月初,那時在任的杜氏所簽署的「南美六國自由居留公約」,終於在今年六月期間,經阿國參眾兩院追認,成為國內法律後(ley
25.902/25.903),MERCOSUR地區的出生公民,得享有在任何一締約成員國境內,自由居留的優惠。
4. 但在新移民法產生後,被新法權授訂「實施細則」的移民局,經歷了將近半年,仍無法完成使命,無奈於七月初宣告移民局進入緊急狀態(DECRETO
836);為何又向總統求救搬出法外施恩的大赦措施呢?
因為移民當局認清了一個事實:新移民法的通過和未來將訂定的實施細則,只能是針對今後入境阿國的移民人士,仍然無法解決另一個已存在而且不得不去面對的問題:已經身在阿國境內的無合法身份人士的尷尬困境。
所以,在此強調這次的大赦,雖是阿國移民政策上的調整及務實,依我愚見,應將它解釋成阿國政府對成千上萬非法移民的一種「歷史性的補償和交待」措施才較體貼。
有鑑於此,吾等國人不論個人或社團應好好珍惜它而且有下列認知:
(一)個人重覆強調,當事人在申請大赦前,倘若已經送件申請居留的話,不要冒失地放棄原件,而採大赦理由重新送件,務必要事先評估原件被批准與否的可行性後再謹慎決定放棄或保留,千萬不可為了「趕時髦」去辦大赦。
相反地,若符合大赦條件而且曾未送件者,或原件的申請理由太牽強(如投資移民的金額不足,沒有實際投資而係紙上談兵者;或辦理勞工移民,郤提不出上班打工記錄者等)或係無中生有的理由(如假結婚或假出生證明者等),皆以大赦理由送件,不失為良策。
(二) 依大赦規定,當事人除了以護照或國籍明來確認其非MERCOSUR 地區出生公民外,還須提出六月三十日前,人在阿國境內的憑據。其相關條文(第四條第三項已經非常明確地告訴了申請人士:第
a)至 f) 點皆是經過公家機關所備案,受理及開示的憑據,本身就是「充分足夠」的證據。相對地,第 g) 和 h) 點是屬於次要或輔助證據,還需視移民當局斟情決定採納與否。
故華人秪要符合前述條件,另加上良民證和應繳規費收據,即可送件。這種手不需假他人之手,自己就可以親自辦理,其申請案件的批准,純粹是一種形式上的「自然生產」行政行為。
但以往經驗告訴我們,部份國人喜歡道聽塗說,尤其是若干比較保守的團體,因與外界接觸甚少,特別盲目聽從上級指使或具有某種背景關係人士的讒言,反而搞得一敗塗地。
所以,國人不要受到報章廣告或傳說中的誇大其詞或一條龍服務的渲染而迷惑了自己。甚麼文件,自己申請及辦理,絕對錯不了。真的有需求的話,自己送件後,再聘請專業人士做案件後期追蹤到批准的工作,也都來得及。
至於,不適用這次大赦優惠的人士,特別是包括七月一日當天以後人境者,亦不要失望灰心。因為新移民法比廢止的舊移民法還要寬容,你們還是有機會的。不過千萬不要走捷徑去刻意產生不實證據,沾這次大赦的好處。也許能僥倖過關得逞,同樣地,須面對「求強」的反效果和後悔當初時已晚的風險。
(三) 大赦實施的開端,必定造成有關參與單位(如移民局,警察局,駐當地領館等) 一時的不適應,故國人應明理和體諒在非常時期,無論如何增派人手,延長辦公時間等措施,或任辦公人員的辛苦加班,面對短時間內大量文件的積壓,是任何機關都無法承受或急速消化的。
所以,國人應給予前述人員的肯定及配合,自己先將手中需申請辦理的文件,依時間快慢先分類,再逐步進行完成手續。
同時,在此建議前述機關:漏夜排隊,是很多移民共有的慘痛經驗,甚至請假一整天後,仍然徒勞無功。應設立上網或透過電話預約,以預約人的姓名及電話做為安排受理的代號,大長排龍景象,將會慢慢消失。乍聽之下,也許有點不近人情或官僚,但各單位可依每日受理文件的平均數,做為將來每日預約受理人數的依據,從容地處理前述文件的申請。而對當事人而言,不但可調配自己時間,更不須浪費排隊而在預約當日順利完成手續。
(四)憑個人力量是微不足道,但凝聚後的社團力量是不容忽視的:華人各大小不同的社團,應知「飲水思源」這句話的道理,應藉這次大赦的實施,刻意包裝華人整體形象,找機會以書面方式信函或廣告刊登方式,聯合簽署聲明答謝阿國政府有關部門,上至總統下至移民局或其他曾經參與大赦草案的民間機構。
另外,各社團不妨內部設立對口單位和移民局協調,提供社團事先徵召懂中西文的成員或其子女,做為翻譯義工協助前往移民局申請大赦的華人同胞。
還有,自己具有會館或會址的社團,應建議提供免費場所,給移民局設立華人專用收件窗口,或大家同心協力的話,而且前述單位無意,實施預約方式的前提下,向移民局爭取每日受理申請人數的名額,社團先行制定每日前往辦理的名單,以一式兩份的方式,和移民局進行核對及配合,減緩大家一窩蜂去辦理申請,所造成的困擾。
(五) 最後,我相信原先以一線之牽(電話)聯系國內親朋,家人,配偶或子女的在此經漂白後得取得合法身份的人士,今後不須再報喜不報憂或壓抑著心身煎熬的鄉愁,還要面對一些老闆的白眼或因苦無身份,借用他人名義開店,卻常常扯不清的股東糾紛,等等的事件,它們將是過去式了,不快樂的陳年舊事,就此忘掉吧!明天的道路是光明的,在此不但為你們高興更祝福大家在世上少數僅有如此資源富饒的阿根廷,去完成個人的目標及理想;但是,千萬不要忘記今日的得來是多麼的艱苦一步一步走過來的,所以,個人期許將來若有新的一批華人非法移民產生時,你們同樣地會身感同受地施予援手,讓這些後來居上的同胞得以渡過難關和共創明天,延續著華人在各地血濃於水的關懷光輝!
「看宏觀 遊台灣」—「給台灣宏觀電視一句話」
辦理徵文與參訪活動
壹、 前言:
僑委會「台灣宏觀電視」為廣徵海外僑胞對頻道節目之感想與建言,加強與僑胞收視戶之互動,特辦理「看宏觀
遊台灣」—「給台灣宏觀電視一句話」活動。竭誠歡迎僑居自由地區之海外僑民踴躍參加。
貳、 活動進程:
本案活動分二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給台灣宏觀電視一句話」徵文及抽獎。
第二階段:「看宏觀 遊台灣」七日旅遊參訪活動。
一、「給台灣宏觀電視一句話」徵文抽獎部分:
(一)徵文對象:支持中華民國、認同台灣並僑居於自由地區的海外僑胞。
(二)徵文期間:九十三年九月一日至九十三年十月十日。
(三)作品規格:
1. 請以中文書寫觀看「台灣宏觀電視」的經驗、感想或期待,來稿以一百個字以內為限。
2. 徵文稿需載明事項:
A. 個人真實基本資料,含姓名、僑居國別及通訊住址、出生年月日、聯絡電話(住家及行動電話)、電子郵件帳號。
B. 投稿作品需註明「本人同意本稿作品著作財產權歸僑務委員會所有」的字樣。
(四)投稿方式: 1. 稿件內容以一百個字以內為限。
2. 一人一稿為限。
3. 以郵寄、傳真或e-mail等方式投稿辦理。
4. 郵寄地址:台北市徐州路五號十七樓,請註明「僑務委員會台灣宏觀電視」收。
5. 傳真電話:886-2-23566392
6. 電子郵件(E-MAIL):mactv@mail.ocac.gov.tw。
(五)截稿期限:九十三年十月十日(逾期不受理,以寄達本會、實際收到為憑。)
(六)抽獎方式: 1. 時間:九十三年十月間(日期另訂)。
2. 方式:邀請政府首長、長榮航空總裁公開主持抽獎,同時由「台灣宏觀電視」實況轉播。
3. 名單公布:抽獎現場立即公布,並於抽獎活動結束後將得獎名單公布在「台灣宏觀電視」、僑委會網站及「台灣宏觀網路電視」(http://www.ocac.gov.tw)網站之首頁,同時另以專函通知得獎人。
(七)獎項:經由上述抽獎程序獲獎之四十名投稿僑胞可獲得: 1. 免費長榮航空來回機票。
2.「台灣七日遊」全程招待參訪活動。
3. 精美紀念品乙份。
二、「看宏觀 遊台灣」—「給台灣宏觀電視一句話」參訪旅遊:
參訪活動:上述獲獎之四十名投稿僑胞,需符合下述要件並經駐外館處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查驗合格後,於九十三年十一月十五日以前寄達本會(逾期視同放棄權利,以寄達本會、實際收到為憑。)
:
1. 必須符合台灣入出境相關規定,並請繳交下列文件:
A.「中華民國護照影本及僑居地居住證明文件影本」或「外國護照影本」。
B.參訪報名表(俟公開抽獎後送幸運獲獎者填具) 。
2. 參訪時間:九十三年十一月下旬(詳細時間另安排)。
3. 費用支付:由長榮航空公司贊助得獎者來回機票(不包含機場稅等費用),且以海外地區有長榮航空點至台灣為贊助航程,幸運得獎者於海外地區駐地轉乘長榮航空之旅費部分仍須自行負擔;其在台灣七日旅遊行程則為本會及交通部觀光局聯合招待;在台期間旅遊之外之個人費用則需自行支付。
參、 其他注意事項:
一、 參加者應填寫正確、詳實資料,所填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情事,則喪失其參加抽獎或得獎資格;如因此致本會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本會不負任何責任。
二、 徵文作品請自留稿底,一經寄出,概不退回。
三、 徵文作品,僑務委員會得擇其佳作者於明年度編列成冊。
四、 本活動之精美紀念品及台灣七日遊招待參訪活動等獎項,不得轉讓、或要求折算現金。
五、 本活動可攜伴參加,即經抽中之四十名幸運得獎者可攜伴同行參與本次全台七日遊旅程,同行者返台前投保旅遊平安保險、來回機票費及在台旅遊之相關費用均需自付,惟在台期間旅遊平安保險費用由主辦單位負擔。
六、 經查驗合格並受邀參加回台參訪旅遊者返台前,均請自行投保旅遊平安險。
七、 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本會得取銷、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八、 獲獎者如未能回台親自參加台灣七日旅遊活動,視同放棄獲獎權利,不得要求任何補償或改期參加本會其他活動。
九、 如有重複投稿,致獲得一次以上之幸運獲獎者,仍以一次獲獎計之,不可重複獲獎。
主辦單位:僑務委員會、交通部觀光局
贊助單位:長榮航空公司
松年社重陽敬老活動一日遊
日期:2004年10月24日(星期日)
時間:早上9點半在Av.Libertador y Olazabal 上車,準時出發
地點:台灣農場(CANUELAS)
人數:預定150名(三台遊覽車),報名請早,額滿為止
節目:烤肉大餐、遊戲、卡拉ok、元極舞、交際舞、及贈送重陽節禮物
( 年滿六十五歲以上,即1939年10月24日前出生者)
費用:(1)年滿六十五歲以上之僑聯會會員全部免費(但報名時需先預繳$15,上車後退還)
(2)僑聯會會員每人$15(非會員每人$25)
費用包括:車資、中餐、飲料等(備有素食供應)
報名地點:會館(幹事郭勝雄先生) Tel:47875369
注意事項:(1) 報名時需填寫西文姓名及身份證號碼
(2)還未參加僑聯會員者,可向會館郭勝雄先生報名登記繳納會員費$20
(3)請自備刀叉、碗盤
注意:為確實知道參加人數,方便購買餐飲數量,特別呼籲自行開車前往者,也請必須至會館報名,謝謝您的合作
****如有熱心人士欲贊助者,敬請聯絡會館郭先生(不論金錢或酒水飲料及其他),皆不勝歡迎及感激以上敬告全體僑胞,敬請踴躍參加,共襄盛舉
僑聯附屬松年社敬啟